一根落发,大约中长发的长度,弓在《十一月的此刻》的封面上,头发乌黑、很壮实,似乎有一种还可以继续生长的可能,是哪个爱读书的女孩掉落的呢……我的心,突然被重逢的感动充盈……你好,书店……有多久没遇到这么多可以翻阅的书了、有多久没遇到真正的书店了……在金陵的秋天,在十一月的此刻,我身处的这个书店把我带到生命中最熟悉的气息里。
小时候,因母亲的心脏病,带我逛街的事大多由父亲完成,母亲只在选购衣料或买新衣服时会与我们同行,那真是家里的大日子,因为母亲出门了。
父亲带我逛街,有三个核心内容:新华书店、唱片公司、老点心铺。后来这就变成了我的一个习惯,无论到哪个城市都把当地的新华书店当成必去景点,只要去过了那个城市的新华书店,我就感到自己又踏在正确的轨道上了,我不喜欢迷失,不论环境多么陌生、困难或者繁华、迷惑,我都不喜欢迷失。直到本世纪初,逛新华书店的习惯才从我的生活中消失。
记得厦门的新华书店原本和一个百货公司挨得挺近。我至今还保留着两块棉布,就是在那间百货公司二楼买的,一块是蓝白相间宽条纹,另一块是圣诞红的底色上有许多小袜子和小糖棒,各三米。前者如今铺在白色小冰箱上,后者还在箱底,那些年我并不穿红色,但那块圣诞红的棉布很幸福,我就把那幸福的感觉带回家了……这都是逛新华书店的副产品,那时,身边既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我已长大成女青年,可以自己去新华书店买书和音乐磁带,也可以自己买面料了,但我仍旧像身边有父母那样生活、逛街,对我来说,逛街就是去找新华书店,然后再去书店周边逛逛,找些当地的老点心吃吃,是的,就是这样。
母亲虽然很难出门,但总喜欢在暑假时安排我去别的城市,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母亲给我的训言,京广线的起点和终点是我跑得最多的地方。我在广州的新华书店对面买过一条奶油黄的棉纱半裙,当时广州姨婆的女儿陪着我,不过,她没有称许我买的裙子;后来我又买了一件松松软软的一字领黄白相间的条纹恤衫,是走私货,那时香港还没回归,姨婆的女儿也没有给我什么支持的话语。裙子和恤衫都以某种坦然的幸福吸引着我,我就壮着胆子买了,她默默地看着我付钱,因为我完全没有征求她的意见,虽然心里麻麻怯怯的,但感恩谨言的家风没有发生不请自来的意见,可以允我把幸福带回家……直到我买了一打草编的茶杯垫,姨婆的女儿立刻夸了我:很顾家。姨婆的女儿晚婚,但嫁得很稳当,丈夫是个有络腮胡子的桥梁设计师。她有女儿以后,我曾去过她在越秀路的家,她的女儿很皮,但她很有耐心,我看到她家的茶杯垫也是草编的,心就一软。
自己在广州生活的那些年,逛的都是小书店,那些书店真的很小,受面积限制,布局雷同。进门一两步就触碰到书店中心的大台桌,上面密密麻麻布满了书,新书畅销书店主推荐的书一般都在桌子上,人绕着桌子挑书,看完、选完、又挨着几面墙寻觅一番,书店虽小,好书却多,这么逛过三、四家小书店后,腰痛脖子酸,就得找个地方喝茶吃点心了。那时,怀里抱着一叠书会女友是我生活中感到非常幸福的事……有个感情很深的女友,我们在挚交之先曾三次相遇于某个小书店,书店小得连名字都没有,也许,某种不言而喻的契合只会从那样的书店散发出来吧。
如今,迷人的小书店大多被宽敞并且飘着意大利肉酱面香味的书店取代了……上个月带设计师们去广州看展览,顺便去了一家知名书店,发现里面百分之九十五的书都是塑封的,不能打开品阅……我于是很后悔回程车票订得太晚了,原本是为想好好逛一次书店。当书店不能让你看书,那应该就不是书店了。
如今不论去哪个国家,我都会去逛当地的书店,尤其是有历史的老书店,我也喜欢在书店里买礼物、买CD、吃没有防腐剂的点心……因为我曾经是一个幸福的小女孩、因为我的父亲曾经给予了我这一切,即使他工作很忙、还要照顾病妻、但他从未克扣过该给我的温暖和娱乐……而我的母亲,即使她虚弱得足不出户,却期待我能够走遍万水千山、知书达理,过她不能拥有的生活……这是我爱逛书店的原因,我拥有的爱,值得一再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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