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中的美国文学”阅读课作业选登
有些沉重地读完了它——《杀死一只知更鸟》。
对阿蒂克斯,我是这样理解的:
首先,他是一位真诚的基督徒。“如果我不去帮助这个人,我就再也不能去礼拜上帝了……”当他的女儿不理解父亲为什么不顾当时当地的舆论而接受泰勒法官的指配去替一个下等的黑人做辩护律师时,他是这样解释给她的。圣经《马太福音》记载,有人曾问耶稣基督,律法中哪一条诫命最大?耶稣答:“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尽管每个周末梅科姆镇的大部分人都虔诚地去教堂做礼拜,但他们的内心却仍然恪守着一个僵死的社会等级分类:地位最高的是像芬奇家族这样的白人;接下来是坎宁安,白人中的垃圾“尤厄尔”;最后才是尽管多次无偿地帮助尤厄尔家庭却反遭其诬陷而致死的杰姆这样的心地善良的黑人群种。因此,在梅科姆镇,处于地位最低等的黑人如果涉及到官司是必输无疑的,只因为他们是黑人。在这个时候小镇居民被召唤展现基督精神时,似乎只有阿蒂克斯真正做到了。
其次,他是一位有良知和正义感的律师。明知这场官司不会赢,仍然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动摇一下陪审团”。从始至终他都保守着他优良的美德,恪守一个律师的职业操守。自从被法院委派作为黑人杰姆的辩护律师,他便遭到了曾视其为典范且十分敬重他的小镇居民的蔑视、挖苦和打击,甚至祸及他的儿女。面对这些,他都泰然处之,而且从未对小镇的居民心怀怨恨。在法庭上,他义正言辞:“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那天,梅科姆镇的法庭因为有了阿蒂克斯而显得更加格外庄严、肃穆。
他还是一位及其“绅士”的父亲,面对刁钻无礼且出言不逊的杜博斯太太,阿蒂克斯告诉他的儿子:“她是个老太太,而且还在生病,你就昂起头,做个绅士。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生气。”而且,他也会及时地教育他的孩子要一分为二地看到人性的善和恶、美与丑。在杰姆因忍受不了杜博斯太太对其父亲诋毁而发怒毁坏了她心爱的山茶花后,阿蒂克斯要求儿子“你非得和杜博斯太太谈一谈不可”,声音像冬天的风。他告诉孩子们,“要在很多恶劣的事情上保持理智”,“要带着同情和理解去看待和处理每一件事情”,他甚至称赞杜博斯太太“她是个了不起的女士……她赢了,用她仅仅九十八磅重的身躯;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终于,杰姆接受并抚摸了杜博斯太太临死前留给他的那一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阿蒂克斯的言传身教使得他的儿女在面临一群“散发着气味”的“一大帮”不友好的坎安宁家族的人时,毫不畏惧并且机智地用孩童的善良与纯真让这些不友好的人终于“撤”了。
小说的结尾让我感觉有些遗憾,怪人拉德利解救了杰姆兄妹,可是最后还是“慢慢地放开了我的手,推开门,进到里面,随后把门关上了……”也许,阿蒂克斯如果拿出在法庭上的勇气走进拉德利,梅科姆镇会少了一个怪人,多一个善良的拉德利呢?
不过,读罢小说的人们都应该会坚信:小镇是有希望的。“不能因为我们开始已经失败了100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只因为有阿蒂克斯这样的律师和父亲,还有泰勒法官、泰特先生,还有莫迪小姐、安德伍德先生……当然,还有杰姆、斯库特,“我们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是迈出去了”。
玛亚点评:这是一篇让人读来一气呵成、又能带来更多思考的好文章。文中的引述与自己的分析环环相扣,相得益彰,作者对于《马太福音》的理解,对于小说精神的理解,不仅到位且很有见地。难能可贵的是,在层层深入的理性分析中,作者的笔触饱含着炽热的深情,文章最后的“希望”更是那么的有力量,那“迈出的一步”,虽然只是一小步,却足以震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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